主管单位: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

主办单位:中央电视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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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电视技术封面

主管单位: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

主办单位:中央电视台

国际刊号:1671-8658

国内刊号:11-4864/TN

邮发代号:2-259

出版周期:月刊

出版地:北京

投稿须知

现代电视技术投稿须知

1.《现代电视技术》来稿须准确、真实、可靠、文责自负;

2.《现代电视技术》稿件力求文笔流畅,层次清楚,论点明确,文字简练;

3.文中尽量使用规范专业词汇,法定计量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文字符号;

4.文中各种缩略语、尚未规范的新技术用语在文中首次出现时,请加注原文;

5.除特约稿件外,全文最好不超过6000字,4000字以上文章请写出100–200字内容提要和3–5个关键词;

6.论文和综述的书写层次为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单位、提要、关键词、正文和参考文献。其中参考文献的书写层次为序号、作者、文章题目、书名(或期刊名)、出版社或期刊及出版年、起止页码;

7.来稿请用A4或B5纸张打印或正式稿纸书写,插图请用坐标纸或计算机正规作图;来稿如有图片或照片,请随稿提供;

8.投稿时,有条件者请发电子邮件或附软盘(Word);如提供单独的图像文件,请存为标准图像格式(TIF、JPEG、VISIO均可);如提供单独的表格文件,请存为标准表格格式(Excel)。

9.译稿原则上需经作者或发表刊物书面同意;

10.为避免一稿多投,请注明来稿是否投过它处;

11.请在稿件最后附上作者的单位及部门名称、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、身份证号码,以便加强联系和邮寄稿酬;

12.来稿一般不退,作者自留底稿。

来稿一经发表,即从优付予稿酬。